哪些場合要安裝防爆照明配電箱?
更新時間:2020-12-23 點擊次數:1349次
防爆照明配電箱為隔爆型結構,鋼板焊接外殼,表面靜電噴塑;內裝高分斷小型斷路器或塑殼斷路器、交流真空接觸器、電動機保護器、電壓表等元件,具有過載、短路、欠壓、缺相、漏電等保護功能。
產品特點
1、本產品為隔爆型結構,鋼板焊接外殼,表面靜電噴塑;
2、內裝高分斷小型斷路器或塑殼斷路器、交流真空接觸器、電動機保護器、電壓表等元件,具有過載、短路、欠壓、缺相、漏電等保護功能。
3、進出線均采用無火花型防爆插接裝置,并有明確的設備位號指示板,指示板采用304不銹鋼板折彎成形,拋光處理,外形美觀大方實用。
4、隔爆面采用特殊的加工手段,嵌入耐油老化硅膠“0”形密封圈,使箱體防護等級達IP65,以解決傳統隔爆箱戶外使用進雨水的難題,取締傳統采用防雨罩防雨復雜而無效的措施。
5、所有緊固件均采用抗強腐蝕的304不銹鋼緊固件。
6、具體功能及外形可根據用戶要求特制。
防爆照明配電箱適用范圍組別含義
1.1爆炸性氣體環境危險區域的劃分
不同的國家和地區,按各自的標準劃分爆炸危險區域。我國根據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出現的頻繁程度和持續時間,將爆炸性氣體環境分為O區、1區和2區。(與IEC電工委員會一致)
0區:連續出現或長期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1區:在正常運行時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2區:在正常運行時不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或即使出現也僅是短時存在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0區一般只存在于密封的容器,貯罐等內部氣體空間,在實際設計過程中1區也很少存在,大多數情況屬于2區。
1.2防爆電器設備分為二類:
Ⅰ類煤礦井下用電氣設備
Ⅱ類除礦井以外的場合使用的電氣設備
1.3Ⅱ類電氣設備,按其適用于爆炸性氣體混合物zui大試驗安全間隙或zui小點燃電流比,分為ⅡA,ⅡB,ⅡC三類;并按其zui高表面溫度分為T1-T6六組。
1.4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按引燃溫度分組。
1.5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按其zui大試驗安全間隙(MESG)或zui小點燃電流比(MICR)分級。